发表时间:2024-12-10 13:08:19 来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免会对原有地貌、植被造成破坏和影响,使得土壤侵蚀问题恶化,加重水土流失。
此外,参与建设的实施工程单位对防治土壤侵蚀、减少水土流失的意识较弱,很多项目建设时未能及时实施充足有效地保护措施,以致于进一步加重了生态环境的负担,并对周围居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尤其是高质量的方案,能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得到有序管理,也能为落实水土保持监管提供理论支撑,从而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进一步加重,加快绿色项目的建设。
根据《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应该在开工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方案通过审批后才可开工建设。
对于未开工的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主要是通过现场勘察和调研,确定项目防治责任范围、预测水土流失量、拟定防治措施、估算水土保持投资,并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等,其编制思想主要是确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评价主体工程设计是不是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并对预期损害提出防治措施,减少因项目施工而造成的水土流失。
对于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且已开工或完工的项目,其主体工程设计已进入施工图或竣工图阶段,水土保持相关制约因素均已明确。
这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时,首先要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设计图纸及施工资料,水土保持方案要介绍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建设进展情况及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措施现状情况,复核主体设计是不是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并提出优化方案;
分析评价已设计或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能否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同时评价已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对不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进行补充和完善。
多数编制人员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并没有认真地研读主体设计资料,分析项目详细情况,更没有对项目现状情况做深度调查,对项目概况介绍不完善,导致出现水土保持评价分析不全、布设的措施没有针对性、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估算不足等问题,使得其编制的方案不能落到实处。
大部分开发建设项目在备案或立项阶段就启动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其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主要是依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资料;
但有些项目立项阶段的设计资料往往不足以满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深度要求 ,为了更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这些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就非常有可能以初步设计阶段报告或施工图等为编制依据。
另外还有些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就擅自进入施工准备阶段或开工建设,这还在于项目参建者对法律的认知偏弱,导致他们对水土流失的危害认识不足;
再加上报告编制单位或人员的技术能力不均衡,编制人没办法对已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进行科学评估,更无法设计有效地防护措施。
设计水平年为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毕并初步发挥效益的年份 。设计水平年应该要依据项目完工时间,并结合属地自然环境、乡土植被生长周期等综合确定。
以南方红壤丘陵区的生产建设项目为例,如果项目在6月之前完工,方案设计水平年应为主体完工后当年,如果项目在6月之后完工,方案设计水平年应为主体完工的后一年。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需要介绍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一般来说包括项目地理位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总额、施工工期、交通条件、气候环境、人文环境等内容。项目建设方案、地理位置、占地性质及类型、土石方平衡等与水土保持紧密相关的信息应在项目概况中呈现。
项目必要的基础资料,例如项目区地形地貌、土壤、植被等情况,主要通过实地勘察以及历史资料查阅获取。
通过实地勘察,还能了解项目所在地区域水土流失现状,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植被覆盖度、土地利用情况等内容。
基础资料收集还需要仔细地研读主体工程相关文件,以把握项目组成及布局、项目征占地情况、可能扰动地表范围、项目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土石方挖填借弃情况等指标。项目未开工时,其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该概述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的组成及布局、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等细节;
而项目已开工或已完工时,其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除了需要详细的介绍可研阶段要求的基础信息,还需要附图说明项目前期进展、项目建设现状情况、项目现状水土流失情况和已经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及运作情况,尤其要重点分析介绍取弃土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