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11-21 20:27:20 来源:行业新闻
水是生存之本、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问题越来越成为区域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的最大制约。近年来,一些城市转变用水理念,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创新用水方式,开发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不断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再上新台阶。5月1日起施行的《节约用水条例》也针对再生水等非常水利用,作出了明确要求。
再生水被称为城市“第二水源”,与日常使用的自然水相比,最显著的特点便是“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再生水能够准确的通过具体使用功能和要求来做处理,在保证达到一定水质要求的前提下,对水资源整体配置结构可以进行优化,能够有效提升水资源利用率。同时,再生水不仅具备水量稳定、水质可控的优势,还能够就地使用、循环利用。
开发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不仅仅可以节水开源,还能够增加水源供给、减少污水排放、提高用水效率,对缓解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也对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节约用水,实现再生水循环利用,不仅是维护我国水资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更是关系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任务。
《节约用水条例》明确要求,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再生水。一些城市在这些领域的实践,为再生水循环利用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也为再生水循环利用走向深入进行了有益探索。
目前,全国城市每年再生水利用量约180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9%,后续开发利用的潜力是巨大的,需要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资金、项目、考核、宣传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提供专业指导;需要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大力创新再生水利用配置方式、拓展配置领域、完善产输设施、健全激励政策,确保在再生水规划、配置、利用、产输、激励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
源头活水流不断,开源节流是良方。再生水利用率的逐年提高,将逐步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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