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12-22 18:11:57 来源:新闻中心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丁先生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水土保持是指采取一定的措施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以保护和改善水土资源,合理规划利用这些资源,从而维护和提升土地的生产力。其目的是减轻洪水、干旱和风沙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充分的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并支持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活动,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
水土保持方案是指针对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中确定的其他易发生水土流失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制定的一系列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措施。该方案应详细说明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范围、目标、具体措施以及所需投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其他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开展可能会导致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时,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门审批。之后,一定要按照批准的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如果建筑设计企业没能力自行编制方案,应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来完成。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的要求,建筑设计企业应在项目申请报告获得核准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报批手续。
如果建筑设计企业具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能力,则能自行编制。若不具备,则应委托拥有相对应技术条件的机构来完成方案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根据会造成的水土流失程度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两种形式。征占地面积超过5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而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则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