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5-01-10 07:20:11 来源:新闻中心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报来《关于审批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林发〔2024〕15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64-05-800794。根据相关专家评审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红寺堡区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核心区,属于“几字弯”攻坚战片区的贺兰山-六盘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区,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区域内植被恢复,有效遏制水土流失趋势,提升林草质量,增强草原ECO稳定性,对于助力打赢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筑牢自治区中部生态安全屏障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草原修复治理4万亩(最重要的包含机械免耕播种、施肥、管护等工程)、设立标识牌8块(版面规格:2米×1.2米)、修复成效监测8处(监测样地4处、对照样地4处,样地周围架设围栏)。
项目建设总投资1376.84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1311.27万元,另外的费用65.57万元。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控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的具体方案。如确需做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筑设计企业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