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5-01-20 02:31:36 来源:bob博鱼
对于地下水,你了解多少?它是深藏于沃土之下的“生命之源”,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对于济宁而言,工业和生活用水以地下水为主,特别是生活用水地下水占比高达95.15%。保护好、利用好地下水资源,关系民生福祉,也是济宁实现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
近年来,济宁坚持高位推动,在全国率先以市印发《济宁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与管控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将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探索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保护类和管控类区域划定、土壤和地下水执法监管、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建档等举措,涌现出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典型案例,获批全国第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城市,为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济宁模式。
济宁在开展城镇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时发现,泗水县饮用水水源井中检出莠去津、三氯苯、三氯乙烯等特征污染物。市生态环境局当即联合泗水县分局,通过污染源排查、淋滤试验、物探解译等技术方法,查明了异常指标来源和污染途径。
根据溯源结果,泗水县因地制宜制定了《泗水县浅覆盖型岩溶水源保护区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将近5年内增测莠去津、铊和挥发性有机物,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能力,禁用莠去津等残留时间长的农药,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畜禽养殖业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企业污染源头防控及排查整治。目前,泗水县水源水质已稳定,无有机污染物检出,保障了供水范围内30万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地下水是重要的人畜饮用水源和战略资源,是生态环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须从严从细管好。”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伟和记者说,济宁划定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6个,农村供水水源536个,水源井1072眼,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数量较多且分散,容易受污染且难以修复。
为此,济宁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规范划定和调整保护区,梯次开展水源保护区界碑、宣传牌标准化设置,将水源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列入年度工作规划,严厉打击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印发《2024年济宁市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方案》,明确水源水质的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监测数据来进行公开。在此基础上,结合水文地质真实的情况,完成了兖州区高庙水源地等5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的划定。
值得一提的是,济宁把保护农村水源质量作为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筛选出87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地下水调查,摸清农村集中式水源地下水环境状况,为采取进一步管控措施奠定基础。
“站点与旁侧的地下水监测井相连,设备自动提取地下水样品,每4个小时对样品分析一次,可同时检测19项污染指标,为企业、园区和生态环境部门实时观察水质状况提供管理支撑。”在邹城化工园区地下水自动监测站点,第三方建设人员向记者介绍。
为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环境监管,济宁编制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在重点监管对象周边布设地下水检测设备,构建地下水环境监管平台,实现了智慧化监管。
“按照计划,济宁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一期项目将累计布设100台套水质和水位监测设备,目前,已布设5台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和41台水位监测设备。”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科长朱明介绍,“地下水环境监管平台建成后,可实现全市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地、化工园区地下水智能化监管全覆盖,通过数据联网大幅度减少人工手动取样送检的成本支出,及时掌握地下水水质和水位动态变化,实现对地下水的污染预警预报,防止污染扩散,达到保护地下水资源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济宁地下水管控类区域共计147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2%,其中一级管控区41个,二级管控区105个,涵盖了工业集聚区、重点监管单位等高荷载污染源,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污染地块等重点污染源。针对管控类区域,济宁提出了“重点污染源环境准入—监测预警—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的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在环境准入方面,明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不符合规划、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不批。以“三线一单”为引领,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行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新模式。
在监测预警方面,印发《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监测频次、要求和报送时间。重点污染源在开展自行监测时至少有两名省级专家评审,以确保监测方案的质量。针对“两场”等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部门要开展专门地下水监督性监测。
在隐患排查方面,制定《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工作方案》及排查技术手册,下发《地下水渗漏排查清单》,指导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分两年实施地下水渗漏排查工作。目前,全市77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完成土壤隐患排查及“回头看”;7家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2023年按期完成渗漏排查。
在风险管控方面,针对在产企业和园区,分别提出“加强监测、源头防控、边生产边管控”等差别化措施,防止污染新增、扩散和加重。对于土壤调查发现超标的关闭搬迁地块,要求开展风险评估、管控或修复,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目前,济宁优先监管地块管控比例已达到52%。
济宁是煤炭资源型城市,是山东省煤炭主产区,截至2023年底,形成采煤塌陷地4.7万公顷。济宁确定的41个地下水一级管控区中,有采煤塌陷区12个,面积占比37.9%;105个二级管控区中,有采煤塌陷区11个,面积占比8.18%。
为避免中水立即进入河道影响南四湖及南水北调水质,济宁在河流交汇处、采煤塌陷区、入湖口和重点污染防治河段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了数量众多的水质净化湿地,以保障入湖水质。针对采煤塌陷区湿地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地下水污染风险加大的现状,济宁在《济宁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与管控方案》中明白准确地提出,市、县两级政府要对受纳中水的沿河道、湖泊的采煤塌陷区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组织并且开展调查评估,采取风险防范和整治措施。目前已选取5个受纳中水的采煤塌陷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研究采煤塌陷区“三水”转化特点,探索符合地方实际、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地质+生态”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
为进一步强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济宁还相继印发了《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规划》《济宁市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提出了环济宁主城区、南四湖—大运河生态修复保护带、6条主要河流生态廊道等串联起的采煤塌陷地分区治理格局。
目前,济宁正在修订《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办法》,拟纳入采煤塌陷区水环境管理要求,包含“企业和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采煤塌陷地设置排污口的,应当在采煤塌陷地地表水及周边地下水设置监测点位,加强水质监测”等内容,这将为济宁全方位深入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更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