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12-21 14:41:21 来源:bob球官方下载-水土保持监测
第十三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原始数据,提供与监测系统相关的资料或软件须中心批准。
第十五条实行工作日值班制度,管理人员根据对监测系统的检查结果,填写值班记录表。
第十六条定期确认野外监测站点的设备完好情况和周围环境的变动情况,并将结果填写在值班记录表上。如有不正常的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十条计算机工作中若发现不正常的情况,不得强行使用,须立即停机,并报告管理人员,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禁止在监测系统计算机安装、运行与监测系统运行无关的软件。一切外来软件上机前需经查毒、杀毒。
第十二条监测系统有关软、硬件配置不得随意更改,配备的相关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未经中心许可,不得擅自对软、硬件进行操作。
第一条为加强天津市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设备管理,提高使用部门的管理上的水准,保证监测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使其在地下水管理中充分的发挥作用,提高工程的社会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测系统管理分为运行管理和维护管理。运行管理是指监测系统的日常应用管理;维护管理是指系统系统故障诊断与排除、软件升级、站房维护和设备更新等。
第十四条管理人员每年年底对监测系统的全年运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包括设备的运行情况、监测系统的效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等,由中心进行汇总分析。
为保证天津市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正常,特印制该值班记录。“值班记录”是为了严格系统值班制度,同时在资料分析、问题处理时便于查考。
第十七条配合专业人员,保证定期巡检的顺利进行,并对巡检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监测系统实施故障报修制度。日常运行中一旦发生故障,分中心系统管理人员无法解决时必须及时向中心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中心接到故障报告后,应及时予以解决。管理人员应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解决过程中涉及到硬件的更换等重大变更,应征得中心的同意,并填写地下水监测系统检修单。
第三条监测系统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和属地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监测系统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各区县分中心负责辖区内的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并协助中心对辖区内的监测系统进行管理。监测系统的故障维修委托专业人员负责。
第四条分中心应明确工作职责,安排监测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分中心监测系统的管理工作和日常维护。人员如有变动,须通知中心,以便安排培训。
第十九条管理人员每年年底对监测系统的全年运行情况做全面的总结,包括设备的运作情况、监测系统的效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等,由中心进行汇总分析。
第一条为加强天津市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设备管理,提高使用部门的管理水平,保证监测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使其在地下水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工程的社会效益,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遇有雷暴天气应及时切断机房内交流电源,必要时断开主机与外界的连接,以保护设备安全。
第六条计算机工作中若发现异常情况,不得强行使用,须立即停机,并报告管理人员,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禁止在监测系统计算机安装、运行与监测系统运行无关的软件。一切外来软件上机前需经查毒、杀毒。
第八条监测系统有关软、硬件配置不得随意更改,配备的相关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未经中心许可,不得擅自对软、硬件进行操作。
第九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原始数据,提供与监测系统相关的资料或软件须中心批准。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类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实行规章制度上墙,完善日常运行记录等档案资料,促进管理规范化。
第八条遇有雷暴天气应及时切断机房内交流电源,必要时断开主机与外界的连接,以保护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实行工作日值班制度,管理人员根据对监测系统的检查结果,填写值班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硬件、网络、电源运行情况,系统时间,系统数据接收、分析处理情况。
第十二条定期确认野外监测站点的设备完好情况和周围环境的变化情况,并将结果填写在值班记录表上。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十三条监测系统实施故障报修制度。日常运行中若发生故障,分中心系统管Hale Waihona Puke Baidu人没办法解决时必须及时向中心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中心接到故障报告后,应及时予以解决。管理人员应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解决过程中涉及到硬件的更换等重大变更,应征得中心的同意,并填写地下水监测系统检修单。